书 名 | 采掘及防治水 | 作 者 | 辛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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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02030124 | 页 数 | 143 |
定 价 | 12.00元 | 出版社 | 煤炭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07-1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为什么要将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修改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对应(规程)第三条)
2.为什么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并将定期检查维修的情况进行记录?(对应《规程》第三条)
3.为什么将煤矿发生事故后组织抢救的人员由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改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应《规程》第十四条)
4.施工前,为什么必须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对应《规程》第十五条)
5.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为什么自井口到坚硬岩石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对应《规程》第十六条)
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为什么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对应《规程》第十七条)
7.为什么每个生产矿井、每个水平、每个采区、每个釆煤工作面都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为什么矿井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对应(规程)第十八条、第五十条)
8.为什么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对应《规程》第二十条)
9.为什么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对应《规程》第二十一条)
10.为什么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算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的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对应《规程》第二十二条)
11.为什么双轨运输巷中两条铁路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必须保证2列对开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对应《规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井巷掘进和支护
12.为什么凿井期间的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及井盖门?它们为什么要用不燃性材料制作?(对应《规程》第二十五条)
13.井壁出水时,为什么必须采取导水和堵水等措施?(对应《规程》第二十八条)
14.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时,钻井的设计与施工最终位置为什么必须通过风化带,并深入到不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5m?(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5.钻井时,为什么必须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6.为什么在开凿沉井井壁底部或开掘马头门之前,必须检查壁后的充填质量?(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7.为什么开凿沉井井壁底部和开掘马头门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8.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井筒的冻结深度为什么要穿过风化带进入稳定的基岩10m以上?(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19.冻结孔在钻进时,为什么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距为什么不得超过30m?(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20.冻结法施工井筒掘进过程中,为什么必须有防止冻结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的安全措施?(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21.为什么无论冻结管能否提拔回收都必须及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将冻结孔全部充满填实?(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22.开凿和延深立井时,井筒内为什么必须设有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对应《规程》第三十四条)
23.工作人员乘吊桶和随吊盘升降、在井架上和井筒内悬吊设备上作业、拆除保险盘和掘凿保护岩柱、在井圈上清理浮矸时为什么必须佩带保险带?(对应《规程》第三十五条)
24.在开凿和延深立井时,为什么井筒内每个工作地点都必须设置独立的信号装置?为什么井内和井口的信号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送?(对应《规程》第三十六条)
25.安装井架和井架上的设备时,为什么井口必须盖严?(对应《规程》第三十七条)
26.延深立井井筒时,为什么必须用坚固的保险盘或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对应《规程》第三十八条)
27.掘凿暗立井或竖煤仓采用反井凿井时,为什么严禁站在矸石眼的矸石上作业?(对应《规程》第三十九条)
28.釆掘工作面为什么不能空顶作业?(对应《规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四条)
29.为什么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对应《规程》第四十二条)
30.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为什么要先加固临近支护?(对应《规程》第四十三条)
……
第三章 回采和顶板控制
第四章 采掘机械
第五章 “三下”开采和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第六章 井巷的维修、报废和防止坠落
第七章 防治水 2100433B
《采掘及防治水(2007修订本)》共七章,分为一般规定,井巷掘进和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采掘机械,井巷的维修,报废和防止坠落,防治水等。《采掘及防治水(2007修订本)》是“煤矿安全规程问答”之一,该书从《规程》条文的制定依据、条文规定内容的沿革变化和相应的典型案例等方面,对《规程》主要条文讲行了解释和分析,极大地促进了广大煤矿职工对《规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煤矿职工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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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炮泥的主要作用有:1、降尘、降瓦斯 2、封闭炮眼以加强爆破效果
煤矿采掘工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⑴.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 对照图上标出其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⑵.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 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⑶.井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边探边掘,掌握前方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 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待确定安全后再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 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 、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 滞后突水。 ⑷.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 、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 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 发包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承包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1 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生产需要,决定 将 1号平硐、 3185平硐、东风井井下采、掘、充、支护、砌墙、筑底及零 星工程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 方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矿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及范围 1.1、工程内容: 公司井下采、掘、充、支 护、砌墙、筑底、安装及零星工程。 1.2、工程范围: 公司 ■1号平硐 ■3185平硐 ■东风井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采用包清工的承包方式(包清工、包部分材料)。 第三条 合同期限 2 2014年 1月 19日—2015年 1月 19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3-90)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采掘及防治水(2010修订本)》共分7个章节,主要以问答的形式对采掘及防治水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井巷掘进和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采掘机械、“三下”开采和冲击地压煤层开采、防治水等。
《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2009年8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2100433B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为什么要将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修改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对应《规程》第三条)
2.为什么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并将定期检查维修的情况进行记录?(对应《规程》第三条)
3.为什么将煤矿发生事故后组织抢救的人员由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改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应《规程》第十四条)
4.施工前,为什么必须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对应《规程》第十五条)
5.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为什么自井口到坚硬岩石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对应《规程》第十六条)
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为什么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对应《规程》第十七条)
7.为什么每个生产矿井、每个水平、每个采区、每个采煤工作面都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为什么矿井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对应《规程》第十八条、第五十条)
8.为什么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对应《规程》第二十条)
9.为什么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对应《规程》第二十一条)
10.为什么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算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的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对应《规程》第二十二条)
11.为什么双轨运输巷中两条铁路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必须保证2列对开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对应《规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井巷掘进和支护
12.为什么凿井期间的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及井盖门?他们为什么要用不燃性材料制作?(对应《规程》第二十五条)
13.井壁出水时,为什么必须采取导水和堵水等措施?(对应《规程》第二十八条)
14.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时,钻井的设计与施工最终位置为什么必须通过风化带,并深入到不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5m?(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5.钻井时,为什么必须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6.为什么在开凿沉井井壁底部或开掘马头门之前,必须检查壁后的充填质量?(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7.为什么开凿沉井井壁底部和开掘马头门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对应《规程》第二十九条)
18.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井筒的冻结深度为什么要穿过风化带进入稳定的基岩10m以上?(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19.冻结孔在钻进时,为什么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距为什么不得超过30m?(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20.冻结法施工井筒掘进,过程中,为什么必须有防止冻结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的安全措施?(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21.为什么无论冻结管能否提拔回收都必须及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将冻结孔全部充满填实?(对应《规程》第三十条)
22.开凿和延深立井时,井筒内为什么必须设有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对应《规程》第三十四条)
23.工作人员乘吊桶和随吊盘升降、在井架上和井筒内悬吊设备上作业、拆除保险盘和掘凿保护岩柱、在井圈上清理浮矸时为什么必须佩带保险带?(对应《规程》第三十五条)
24.在开凿和延深立井时,为什么井筒内每个工作地点都必须设置独立的信号装置?为什么.井内和井口的信号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送?(对应《规程》第三十六条)
25.安装井架和井架上的设备时,为什么井口必须盖严?(对应《规程》第三十七条)
26.延深立井井筒时,为什么必须用坚固的保险盘或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对应《规程》第三十八条)
27.掘凿暗立井或竖煤仓采用反井凿井时,为什么严禁站在矸石眼的矸石上作业?(对应《规程》第三十九条)
28.采掘工作面为什么不能空顶作业?(对应《规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四条),
29.为什么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对应《规程》第四十二条)
30.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为什么要先加固临近支护?(对应《规程》第四十三条)
31.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采用锚杆、锚喷支护形式时为什么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对应《规程》第四十四条)
32.采、掘工作面为什么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应《规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33.喷射混凝土、砂浆时,为什么要采用潮喷或混喷工艺?(对应《规程》第四十四条)
34.为什么要对锚杆做拉力试验?(对应《规程》第四十四条)
35.在处理管路堵塞时,为什么在喷舱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对应《规程》第四十四条)
36.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为什么必须制定探查措施?为什么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对应《规程》第四十五条)
37.开凿、延深斜井和下山时,为什么必须在斜井和下山的上口设防止跑车的装置?为什么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还必须设置坚固的挡车器?(对应《规程》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回采和顶板控制
38.为什么每一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对应《规程》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采掘机械
第五章 “三下”开采和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第六章 井巷的维修、报废和防止坠落
第七章 防治水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