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类负面清单 表 1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类负面清单(第一批) 序号 类别 建设项目 文件依据 执行单位 1 环境空间 管控区 1、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需要外,禁止 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市政 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其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法定 生态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退出。 天河区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大观湿地公园为生态保护 红线区划定区 2、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新建排放 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层数地上 / 地下 设计单位 建筑面积 监理单位 存档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项 目 页 号 备 注 1 竣工验收必备安表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 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7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 8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报告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12 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 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4 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5 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6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7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8 商品住宅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明书》 19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20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