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价 [2011]8 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市 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筑和园 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 关部门: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 解决目前我省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与市场工日单价差距较大的问题, 更加科学合理准确 地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 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调整 我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 筑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47元/ 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 价调整为 57元 /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