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34 —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1 年 5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90) 建标字第 298
第 1 页 共 12 页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本市 室内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本市 室内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室内及新建 室内、室内二次装修的验收。 1.0.3 室内装饰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 它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 规范的规定。 1.0.4 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 本 规 定 2.1 设 计 2.1.1 室内装饰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 的施工设计文件。 2.1.2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 消防、 环保、节能等相关规定。 2.1.3 对室内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前,设计人员应 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 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2.1.4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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