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然气抢修大队职责 一、供电然气抢修大队,在行政上隶属主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 在电力系统上服从上级变电站电力调度上的指令, 在业务上服从物业 管理部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与个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共同完成其 本职工作。 二、在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物业社区居名供电、用 电、变电室、商服管理、计量管理、用电设备的增容管理,节电、降 耗技术监管、然气供给、各种配电箱管理、供电电缆巡视检查管理、 各种公共设施配电管理、设备维修、设备保养工作全面负责。 三、全面掌握小区供电、然气设施设备的基本布局; 四、组织介入物业项目的前期接受工作,建立健全供电、然气设 施设备的台帐及其申报检验工作; 五、负责对员工管理、教育、检查和内部考核工作; 六、密切配合各经营管理处工作,接受监督和评价; 供电然气抢修大队长职责 1、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物业社区居民供电、用电、计 量管理、然气供给、设备
全,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 本规程适 用于输送人工煤气、天 然气、液化石油气(气 相)的 设计压力为1.6MPa以下的城镇燃气铸铁和钢管道,以及与管道连接的 附 件和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管网系统的抢修和维护。 第1.0.3条 城镇燃气 管网的抢修和维护应由 专职人员进行,其人员 必须接 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管网抢修和维护所用器材和设 备的防爆等级应为ia级或s级。 第1.0.4条 城镇燃气管网抢修和维护的管理 部门应配置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 对城镇燃气管网的重要设备、重要部位应设有识别标志。 第1.0.5条 城镇燃气管网抢修和维护,除执 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抢修和维护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 .1条 管网的抢修和维护应制订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紧急情况应作应急处理,同时向有关部 门报告。 第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