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经友好协 商,就 多层实木地板供货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多层实木地板制作、安装。 二、 工程造价: 按照甲方要求的结构、材质、数量要求,本工程造价为: 品名 规格 数量(平米) 单价 总价 合计 以上价格包含木地板制作材料、辅料(不含踢脚线) 、安装(不含踢脚线安装)、运输费 用。不含税金、不含押款。 三、 工程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订金开始备货,备货时间为 日,开始进场施工,面板安装 (视天气、通风等外部条件而定) ,计划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以款项实际到账日为准) 。 四、 施工要求与变更: 1、甲方应按期腾空场地, 水泥地面须保证 1m范围内水平误差不超过 1㎜,如平整度超过 1 ㎜以上,找平费用(含材料费、工费等)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