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大纲 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特设发 [2002]116 号文件精 神,特制定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目的是通过对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有关法 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大型游乐设施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使作业人员能够独立正确操作大型游 乐设施,确保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经考核,达到持证上岗。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 三、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 18周岁;(女年满 55周岁,男年满 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 术考核申请)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大型游乐设施作业的疾病 和生理缺陷,持有区县级医院体检合格的《北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