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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27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桦润馨居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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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桦润馨居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 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 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桦润馨居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业性质社会服务的社 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 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社会、服务孩子、服 务家长。 第五条 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 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与和平路交 汇处桦润馨居小区内。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 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谢志宏、徐秀江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

龙泉街道华童幼稚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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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6 龙泉街道华童幼稚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龙泉街道华童幼稚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龙泉街道怡和新城区。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 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龙泉驿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 务审批机关是龙泉驿区教育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 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 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四川稷学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2 / 26 举办者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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