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 GB 51192-2016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 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 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 中文名 公园设计规范 GB 51192-2016 外文名 Code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ark 行 业 国家标准、规范 适用范围 城乡各类公园新建、扩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ark GB 51192-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1285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
公园设计规范(二) 第三章 总体设计 第一节 容量计算 第 3.1.1 条 公园设计必须确定公园的游人容量,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容量、个数、用地面积以及进行 公园管理的依据。 第 3.1.2 条 公园游人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C=A/Am (3.1.2) 式中 C――公园游人容量(人) A――公园总面积( ? O) Am――公园游人人均占有面积( ? O/人) 第 3.1.3 条 市、区级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以 60? O为宜,居住区公园、带状公园和居住小区游 园以 30? O为宜;近期公共绿地人均指标低的城市 ,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可酌情降低,但最低游人人均占 有公园的陆地面积不得低于 15v。风景名胜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宜大于 100? O。 第 3.1.4 条 水面和坡度大于 50%的陡坡山地面积之和超过总面积的 50%的公园 ,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 应适当增加,其指标应符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