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 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活 动适用本细则;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其资格审查活动适用 本细则;其他项目的评标及资格审查活动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评标工作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由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工 作过程。 采用资格预审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