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常用条文 一、新增术语及旧术语的修改 2.1.1 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 大于 27m 的住宅 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 大于 24m 的非单层建筑。 2.1.2 裙房 annex 在高层建筑主体 投影范围外 ,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的附属建筑。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且无门、窗、洞口的 防火隔墙相 互分隔,每个分隔单元 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1.11 防火隔墙 fire partition wall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实心墙。 2.1.12 防火墙 fire wall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