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 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 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 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