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窗口号: 226 一、事项名称: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办理依据: 1、《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 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其设计 方案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时报批。 第十四条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 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办理条件:无 四、数量:无限制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含内容要求) 1、书面申请; 2、项目立项文件; 3、规划红线图(改建项目为改建范围图) ; 4、规划总平面图; 5、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纸质文本一式两套、电子文 件( CAD格式、光盘)一套; 设计方案应当包含:规划设计总说明(含绿地率等经济 技术指标)、现状用地平面图、现状植物调查图、总体规划 设计平面图、竖向设计图、植物配置说明及苗木表、植物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