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施工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目的: 通过各类成品保护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 切实有效的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各 分部、子分部和分项工程的材料观感质量符合国家、 行业和地方的规范、 规程及 标准,并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从而确保并提高整个项目的产品品质, 特 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浙江绿城装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中心精装修工程。 成品保护管理条例 1.精装修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1 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 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 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 有关单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 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 应与精装修施工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3 精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规范的使用现场的水、 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 品破坏。 1.4 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运输通道、 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 杜绝材料现 场运输和堆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