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 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现将《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 2012 年 10 月 1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2 —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执行范围仅限于企业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 及的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 不包括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 第三条 企业政策性搬迁, 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企业由于下列需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 (五)由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