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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3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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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 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 2 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 3 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 4 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 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 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 5 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 6 条 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周岁 (必须年满 16 周岁 ),身体健康, 现实表现良好。 第 7 条 员工应聘单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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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第 1 条 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 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 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按照国家颁布的 《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 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第 2 条 人事调配,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人员时,结合所安排的工作 岗位在人力科核定的合理编制内时,提交矿人力科审定。 第 3 条 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 根据年初矿上定员, 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 由部门写出书面 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人力科负责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 条件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第 4 条 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 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 到人力科领取职工调动审批 表,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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