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和验收工 作,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消防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要求和竣工验收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 物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和验收。 1.0.3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和验收,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2.1 一般规定 2.1.1 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进行施工。 2.1.2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型式认可证书、型式检 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施工工艺等技术资料。 2.1.3 施工前,钢结构表面应除锈,并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防锈处理。除锈和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 国家有关规定。 2.1.4 钢结构表面的粉尘、油污等应清除干净,其连接处的缝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前言 本标准第 5章、第 7.2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 本标准代替 GB12955-1991 《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4101-19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GB12955-1991 、GB14101-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防火门按材质分类的内容(见 4.1); ——对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分类进行了修改,由原来按甲、乙和丙分类,改为本版按 “隔热防火门( A 类) ”、“部分隔 热防火门( 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 C 类) ”分类 (GB12955-1991 的 4.3、GB14101-1993 的 4.1;本版的 4.4); ——对防火门用材料的要求更加全面而具体,除金属材料以外的材料,增加了有关材料燃烧性能和材料燃烧烟气毒性 的要求( GB12955-1991 和 GB14101-1993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