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名单 一、全国文明城市(区) 1、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2005年 10 月评出) 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9个):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 宁波市、深圳市、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张家港市 全国文明城区名单( 3 个):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 新区、北京市西城区 2、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于 2009年 1月评出。 省会、副省级城市( 3个):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 地级市( 6个):晋城市、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 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 直辖市城区( 3个):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重 庆市渝北区; 县级市( 2个):新疆库尔勒市、内蒙古满洲里市。 3、复查通过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副省级城市 (4个):厦门市、 大连市、 深圳市、 宁波市; 地级市( 3个):包头市、烟台市、中
测评 项目 测评方法 Ⅰ-1 理想信念教育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说 明 一、全国文明单位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 位。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 15个测评项目,分别是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文明优质服务、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风尚行动、家庭文明建设 、法治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优美环境建设、帮扶共建活动、保障员工权益、创建工作机制,共有 43条测评标准。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四、《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设附件《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 12条。 测评标准 1)深入学习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