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 工程 降水井封井施工方案 质量、安全、进度保证第一 - 1 - 前言 《地下室防水技术规范第 10 章中明确规定了“明挖法地下室防水施工时,地下 水位应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 500mm 以下,降水作用应保持至回填完毕”;本条水 位条件与汕头市建筑设计院结施 -04 中说明中“底板施工时,应采取有效降水措施 保证地下水位低于板底设计标高 0.5 米或 更大 "相符。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规定》的第 4.4.3 条第 8 款中,规定了“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 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 水的条件等”应在结构设计说明中明示。 本工程在结构中封井条件未说明,参见《 鼓楼旧城改造回迁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勘 察报告中未明确抗 浮水位,仅 描述钻孔的可见水位。 地下室抗浮 根据现场资料无 法估算,为保证主 体施工质量 ,无后顾之忧。在基础 施工时降水 井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