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 (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厂房) 监 理 合 同 二00九年十一月 2 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郴州市槐海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人( 郴州广厦工程监理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监理人)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原则,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中小 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厂房)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厂房) 。 二、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5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116平方米;其中:生产车 间建筑面积 65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 9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 370平方米。 三、工程地点:湘南国际物流园。 四、监理服务时间: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 六、委托人的工作: 1、负责协调施工工地与当地国土等行政机关的关系; 2、派出一名现场代表与监理一道共同进行现场经济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