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计算存在于《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中的节能悖论的客观存在。并借助于窗墙相关性(控制)原理加以改正。同时提出了窗墙并联等值热阻形式不变原理,使节能控制指标完全满足国家规定的节能要求。
《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03)自 2003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4.0.4、4.0.5、4.0.6、4.0.7、4.0.10、4.0.11、6.0.2、 6.0.6 条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主要 内容如下: 4.0.4 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 0.45;东、西向 不应大于 0.30;南向不应大于 0.50。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 其空调采暖年耗 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 & B, E8 c0 }6 y * I( g 4 g7 w, Y; g6 M) @# e" c 4.0.5 居住建筑的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 4%,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4.0 W/(m2·K), 本身的遮阳系数不应大于 0.5。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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