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 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XX市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 建设监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 200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并 完善了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一、主要做法 1、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具有类型多、数量大、单项工程造价低、建设 地点分散等特点,且农业开发部门缺少专职监理人员。我市开发监理单位由泰州市农业开发局、财政局在 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 承担我市 2005 年度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为XX市大地工程监 理公司。该公司中标后,迅速组建XX市农业开发项目工程监理部 ,设总监 1名,专业监理员 4 名(每个开 发乡镇 1 名),在总监统一领导下,专业监理员各司其职,做好项目乡镇农业开发工程监理工作。 2、签订监理责任合同。 按照国家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