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渣经销合同 合同编号: FMH-2012-Z00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 则,就广西田东 创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向 有限公司(以下 称乙方)供应炉渣事宜,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需物资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百色地区外唯一销售商, 销售田东电厂生产的 炉渣, 二、合同期限和合同数量 合同有效期限 2012年 9月 10日至 2017年 9月 10日,合同到期 自然终止。在此期合同单价不变。年采购量不少于 24 万吨,合同总 量约 100万吨。 三、交货与运输方式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粉煤灰交货地点: 田东电厂灰渣库;运输方式; 乙方自提。 四、合同价格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粉煤灰含税单价为: 12元 /吨(包装车) 五、付款及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7 天内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贰拾万元人 民币,此款在合同到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