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教育局内部审计办公室职责 一、 教育局内部审计办公室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 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各项教育资金的拨付、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济 效益; (六)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合同签订和预 决算; (七)大型设备、大宗物品的采购; (八)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部门、本单位财经 规章制度的执行;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十)有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十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 其他审计事项。 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 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报 告审计调查结果。 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