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施工许可证办理)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 1、《土地申请登记书》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人和代理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划拨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出 让变更协议等文件) ;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或定点通知书、规划红线图(原件) 、规划设计条 件通知书或总平图(原件) (规划局); 4、建设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发改局) ; 5、地籍调查表、界址成果表、宗地图; 6、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 7、地价款缴纳情况审核表; 8、契税完税证明或缓交、免交契税材料; 9、用地单位《营业执照》 (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10、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建设项目立项备案通知书(发改局) 1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2 、社会事业项目、交通和邮电项目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