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程序及复查(通用)要点 一、现场复查汇报座谈会 由主申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并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进行书面汇报,汇报 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建设单位 1、工程的立项、规划、环评、开工等建设程序的合法性。 2、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和质量计划。 3、为实现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满足质量要求所采取的系统的组织、管理措施。 4、对设计质量的评价(合理、创新、优秀,缺陷)。 5、对施工质量的评价(过程评价、竣工评价、现状评价)。 6、对参与建设企业的总体评价、满意程度(设计、监理、施工等)。 7、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8、工程节能、环保技术措施及达标情况。 9、工程款给付情况汇报。 10、需国家验收的工程,要对国家验收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二)设计单位 1、对工程项目的功能、技术、质量